南京市经济委员会文件
宁经信息字[2010] 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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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
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和省经信委的具体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10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我市范围内从事软件与信息服务、集成电路、信息通信、数字视听、电子基础、行业服务及信息技术应用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企业,成立2年以上、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均可申报;
2、申报项目须符合工信部《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1)规定的产业名称、技术领域、技术目标和国家重点支持的实行招标管理项目等内容;
3、首次申报基金项目的企业,应抓紧时间在工信部电子发展管理办公室网站(www.itfund.gov.cn)完成注册;
4、已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但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简介》各一式两份,并在材料首页页眉处注明项目所属指南类别。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必须附以下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2008年、2009年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2009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没出来,则提供07、08两个年度审计报告和09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如有银行贷款,提供银行贷款承诺函。
可行性报告和项目简介的相关说明资料可直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网站下载,也可从“南京市经济委员会”(www.njec.gov.cn)或“中国技术创新南京信息网”( http://www.ctinj.com.cn/)下载。
三、申报办法:
1、企业将填好的申报材料报经各归口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填好汇总表(附件2)附电子文档报市经委信息产业处。部、省及市直属企业直接报送市经委信息产业处。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3月11日上午11:00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我委将对上报项目组织评审,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及指南符合性进行审核,择优筛选后统一报送省经信委。经我委审定并经省同意推荐的项目,将于3月18日前通知企业,修改后的可行性报告按照规定格式制作并上报。
修改后的可行性报告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一式四份于3月20日前报送我委;同时在基金网站上传可行性报告电子版(网上申报于3月25日前截止),两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一致。
联 系 人: 汪 勇
电 话: 83639619 83639616 83639617(传真)
电子邮箱: wangnjjw@yahoo.cn
地 址: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114室
南京市经济委员会信息产业处
附 件:1、
《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doc
2、
2010年度电子发展基金申报资料统计表.doc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